城口县文化委员会
关于向社会征集非物质文化遗产线索的
公 告
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承的、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(如民俗活动、表演艺术、传统知识和技能,以及与之相关的器具、实物、手工制品等)和文化空间(即定期举行传统文化活动或集中展现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的场所,兼具空间性和时间性)。为抢救和保护、传承好我县本土非物质文化遗产,进一步充实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库,推动全县文旅深度融合发展,决定面向社会广泛征集非物质文化遗产线索。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:
凡具有历史、科学和艺术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,均在本次征集工作范围内。
具体包括:
1. 民间文学(如:民间故事、神话、传说等)
2. 传统美术(如:剪纸、版画、年画、竹雕、木雕、石雕等)
3. 传统音乐(如:民间小调等)
4. 传统舞蹈(如:钱棍舞等)
5. 传统体育、游艺与杂技(如:打陀螺、踢毽子等)
6. 传统技艺(如:特色小吃、手工制作、建造技艺等)
7. 传统医药及民俗(如:生产商贸习俗、消费习俗、人生礼俗、岁时节令、民间信仰、民间知识) 等线索。
1. 具有在一定群体中世代传承,活态存在的特点。
2. 具有鲜明的地域特色,在当地有较大影响。
3. 具有突出的历史、文化和科学价值。
1. 尊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历史和原貌,确保线索真实可靠、实物无产权争议。
2.如有实物,物品要注意保存完整,保持原貌,不必翻新或作旧。
3. 已列入市、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的不再重复提供(见附件)。
4. 可附带提供有助于说明线索情况的视频、录音、照片等资料。
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供相关非遗线索。凡提供的线索一经采用,将给予最先提供线索者200至500元的奖励。
线索征集截止日期:2018年6月20日。
联系人:县文化馆(非遗中心)夏老师,联系电话:13896252698
电子邮箱:1019215014@qq.com
城口县文化委员会
2018年5月21日
城口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
一、市级名录项目(项)
二、县级名录项目(项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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